为让美丽乡村长久美丽,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清远市美丽乡村建设正负面清单》,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引导,严格禁止负面清单内的规划建设行为,让负面清单发挥正向作用。
阳山岭背镇浦芦洲村山水掩映,风光秀美。(清远日报签约摄影师梁立彬摄)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清远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暴露出一些典型问题:有的照搬城市模式,想将农村建成城市;有的脱离乡村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问题。因此,我市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正负面清单中,督促各地在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安排整治项目时,认真对照负面清单,以负导正,及时纠正美丽乡村建设方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十宜”“十不得”
1.宜遵循村庄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安全、适用、富有当地文化特色、美观的住宅,不得未批先建;
2.宜科学制定方案,不得进行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和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农房;
3.宜严格控制墙绘,不得对农房外立面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
4.宜坚持以基础环境整治为首要任务,不得过度人为造景;
5.宜根据村庄区域特点等情况合理规划公共活动场所,不得对公共场地大面积硬底化或选择与环境不协调的铺装形式;
6.宜保持乡土特色,不得种植大规格树木、名贵树木等;
7.宜凸显乡情,鼓励使用传统工艺,不得使用大理石及其他昂贵建材用作铺装或建筑物构件;
8.宜保护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系统,不得对村内池塘、沟渠、河道等水体驳岸过度硬化;
9.宜保护自然生态,充分遵循农村自身发展规律,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
10.宜保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不得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除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新建、扩建活动。
据悉,正负面清单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实际,整合多方面经验,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总结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十宜”和“十不得”,如宜科学制定方案,不得进行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和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农房;宜严格控制墙绘,不得对农房外立面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等。
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要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必须坚持全面统筹,稳扎稳打,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美丽乡村建设不是脱离乡村去按照城市、城镇的模式东施效颦地模仿“美丽”,而是建设基于乡村肌理的“乡村美”,有村民、村落、田园,能感受田园情怀、山水关系、乡村记忆。正负面清单实行后,各地要切实重视预防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及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清远正深入实施“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推进“五级梯度”美丽乡村创建。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展新貌”的总体工作目标,用2-3年时间打造24条以上镇村同建同治同美的美丽乡村风貌带。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何帆
编辑:肖阳
校对:王韵
编审:樊沃夫 张莉娜
【来源:清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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